沈卫峰:
单纯根据解剖学改变不可行
对于临界病变的处理根据功能还是解剖这个问题,我认为,单纯根据解剖学改变肯定是不可行的,因为本身就是根据解剖学特点判断是否是临界。对于临界病变的处理,过去偏向于采用国外的治疗模式,50%狭窄偏向于不干预,因为干预尤其是应用裸支架,再狭窄问题较严重。当然,随着药物洗脱支架的应用,再狭窄的发生率降低,但我觉得狭窄不严重、并不影响血流的临界病变并不需要处理。
从解剖的角度而言,不仅是冠脉造影,还有血管内超声(IVUS)等其他技术,因为有些血管内病变单纯从冠脉造影很难判断。冠脉造影结果来判断是临界病变,从IVUS检查也是临界病变;但是有一些病变从冠脉造影看是临界病变,但经IVUS检查是严重病变。当然,还需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如果IVUS检查结果显示病变比较严重,又存在心绞痛,且病变不稳定,这类病变一定要干预。
对于血流储备分数(FFR)等功能学检测手段作为辅助检测,目前在国内开展并不十分普遍。因此,解剖方面的IVUS、冠脉造影,联合临床症状,对于这类患者的临界病变处理有重要指导价值。
魏盟:
两者均需结合患者临床症状进行评估
目前,冠脉造影和血流分数储备(FFR)是目前评价临界病变的重要工具。解剖学检测有时会低估或高估病变,例如解剖学改变看起来不用处理,但功能改变已经很明显。总体而言,无论是功能改变还是解剖学改变,都要注意结合患者是否有临床症状。例如,可以通过检查以明确患者有无诱发心肌缺血或心肌缺血引起的临床症状,还要注意病变是否发生在主要血管。就解剖改变和功能改变而言,我更看重功能学改变。因此,我们就更要实现个体化治疗,要结合病人的情况。
陈纪林:
临界病变是否需要介入治疗取决于斑块是否稳定及位置
40%~70%狭窄的病变都可叫临界性病变,如狭窄未引起血流的减少和功能的改变等等,就没必要做功能性检测。但是临界性病变有一个问题,这种狭窄程度的病变容易发生斑块破裂,容易造成急性冠脉综合征,因此要对斑块的性质进行评估,以明确这种斑块是稳定的还是不稳定的。一般临界病变如从冠脉造影或IVUS检查来看是稳定性病变,都不应该放支架。如果是不稳定性病变,又位于大血管的近端,最好放支架,可以降低事件的发生率。因此临界病变是否需要介入治疗取决于斑块是否稳定以及斑块所处的位置。
陈纪言:
根据两者的优点和缺点,合理选择
功能改变还是解剖学改变均要考虑,两种方式评估病变的敏感性不完全一样。相对而言,我们更多去考虑功能学指标,而不能完全看解剖学变化。在实际临床工作中,两种检测方法均实施的话会增加患者的医疗费用,临床医生是要充分了解不同检查方式的优点和缺点,合理实施这些检测手段。
陈韵岱:
FFR比IVUS更加重要
评估临界病变应结合解剖和功能两种方法综合判断。单一地通过解剖学检测或功能性的判断都有失偏颇。但从某种程度而言,我更加倾向于功能学检测,也就是说更注重检测病变的狭窄程度和管腔面积,我觉得FFR比IVUS更加重要。如果临界病变通过FFR的测定小于0.75,面积提示有相应的临界狭窄,这种情况下是要考虑处理的。
葛雷:
FFR检查可明确靶血管
关于临界病变的处理依据,我个人认为,需要结合两方面,依靠解剖学检测,例如冠脉造影,再结合一些有创或无创的检查来判断病变的性质。对于临界病变,解剖学检查是非常重要的,IVUS可提供非常多的信息,包括斑块的性质、管腔血小板的面积、血管的直径等等,这些信息都是冠状造影都无法提供的。我个人认为最好还是进行功能检查,可以测FFR值,如果FFR值大于0.8,这时应该加强药物治疗,不一定进行干预。对于多支血管病变、弥漫性血管病变,采用FFR检查可以让我们明确靶血管;而如果我们需要制定治疗策略或者评价治疗结果,此时采用IVUS可为我们提供更多的信息,可根据IVUS来评价斑块性质等,这些是FFR检查无法提供的。简而言之,做还是不做,我们可以考虑运用功能检测方法如FFR决定该怎么做最好,怎么做患者获益最大,我们就应该运用解剖学改变,比如IVUS。但是临床情况千变万化,如患者FFR值大于0.8,斑块不稳定,这就比较复杂。理想状态下应该是结合二种检测方法,但是目前在临床上实施有困难,我相信以后,会有一种能把解剖学改变和功能学改变很好的结合在一起的检测方法。